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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播:上实发展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等违规行为被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


【资料图】

9月7日公开信息显示,上实发展(600748)董事长曾明及公司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采取监管措施。

上实发展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经查明,2020年6月19日,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实发展或公司)收到上海市虹口区土地发展中心(以下简称虹口区土发中心)来函,将对公司位于虹口区东大名路815号(部分)、东大名路879号房地产实施收储。公司分别于2020年7月30日、8月3日召开投资评审工作小组、领导小组会议,同意相关收储事宜。2020年12月15日,虹口区土发中心与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上海高阳宾馆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合同,收储补偿价款合计9.3亿元。此后,公司按合同约定,分别于2021年3月、6月及10月完成腾清地块工作并实际交付,并于2022年2月前收到虹口区土发中心支付的合同款项。根据相关规则,对于上述土地收储事项,公司确认土地收储收益10.91亿元,占公司上年经审计净利润的139.51%,已达到临时公告的信息披露标准,并应当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程序。但公司直至2022年3月31日、6月29日,才在2021年年报及相关问询函回复公告中予以披露,相关信息披露不及时。

对上实发展处罚决定如下:

对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曾明(代行董事会秘书)予以监管警示

上实发展财务数据及主营业务:

上实发展2022中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13.82亿元,同比下降63.98%;归母净利润-9246.22万元,同比下降127.41%;扣非净利润-10107.35万元,同比下降132.03%;其中2022年第二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3.97亿元,同比下降82.33%;单季度归母净利润-8314.09万元,同比下降153.44%;单季度扣非净利润-8967.76万元,同比下降166.82%;负债率73.76%,投资收益-883.55万元,财务费用5052.12万元,毛利率24.43%。

上实发展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和经营,实业投资,资产经营,国内贸易,信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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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上实发展 同比下降 重大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