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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漳州市多部门联合设立的蓝碳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在东山启动

日前,由漳州市法院、漳州市检察院、漳州海事局、漳州海警局联合设立的蓝碳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在东山启动。

启动仪式上,4家单位共同签署《关于构建蓝碳司法保护协作机制的意见》,就协作的总体要求、协作目标、协作内容和保障措施等达成共识。根据协议,相关部门将发挥各自平台和专业优势,积极开展碳汇认购、蓝碳讲堂、蓝碳文化宣教等活动,不断完善预防性公益诉讼、技术调查官、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与公益诉讼衔接、跨区域协作等工作机制,强化蓝碳司法保护协作交流,推动生态环境保护联防联控联治体系建设。(于莉)

关键词: 福建省漳州市 蓝碳司法保护协作机制 生态环境保护联防联控联治体系建设 跨区域协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