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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福建省漳州市出台特殊类别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日前,漳州市出台《漳州市特殊类别工程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针对“城市双修”(生态修复和城市修补)、城市更新改造等特殊类别工程建设管理,从项目审批、监管、结算等方面提出12条具体举措。

《办法》提出,特殊类别工程的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成果已满足相应工作要求时,经确认或评审后可直接作为施工依据。同时,特殊类别工程项目可以依据具体实施后完善的设计成果文件、经建设单位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和现场工程签证(需提供影像资料)作为项目结算依据编制结算文件,并进行结算审核。上述举措有效精简了建设手续和环节,加快推进一批惠民工程早开工、早落地、早见效。

在提升审批效率、节省审批时间的同时,《办法》还明确加强关键环节监管,发现存在质量和安全问题的予以纠正并依法处理,并按规定应用于建筑企业信用评价体系、代建单位考核体系。(蔡柳楠)

关键词: 福建省漳州市 漳州市特殊类别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城市更新改造 特殊类别工程建设管理 建筑企业信用评价体系 代建单位考核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