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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气象台7月28日11时56分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根据《庆阳市防汛抗洪应急预案》规定,经综合研判分析,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自7月28日12时起,将我市防汛应急响应由Ⅳ级提升至Ⅲ级。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各县(区)、各部门按照各自防汛职责要求,立即启动行业和部门内部响应机制,进一步压紧压实防汛包抓责任和岗位责任,加强预警发布和巡查监测,前置救援力量和物资,及时组织涉险群众转移避险,全力开展险情灾情处置,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减轻洪涝灾害损失。
来源:庆阳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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